您好!今天是2024年12月06日 星期五
通知通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合成革含二甲胺废水用于锅炉脱硝协同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信息来源:党群部 发布时间: 2023-03-01

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合成革含二甲胺废水用于锅炉脱硝协同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

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我司”)位于福鼎市龙安化工园区我司2014年开始筹建福鼎热电厂项目,该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以热定电该项目一期工程占地97149m2,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17MW+1×19.1MW新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供热管网6.88km,为龙安化工园区供热,供热半径2.0km;设计供热量196t/h,年发电量20793.60万kW·h,年供电量15649.26kW·h,年运行6900h。

2015年6月项目环评通过原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闽环保评〔2015〕21号),并于同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1#、2#锅炉及机组移交试生产2018年10月3#锅炉(供热调峰备用)移交试生产,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分阶段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021年我司在原有红线范围内投资45669万元启动福鼎热电厂工程扩建项目该环评于2022年6月通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闽环评审〔2022〕8号)。设计建设1×320t/h超高温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1×4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供热量为199t/h(3817218GJ/a,供热参数为P=1.6MPa,T=240℃),年发电量31134.18万kW·h,供电量24907.34万kW·h,年运行6900h。该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处于建设中。

为解决龙安化工园区合成革企业含二甲胺废水处理困难,实现园区循环经济,达到和谐共生,我司本着“以废治废”的原则,建设含二甲胺废水储存、输送及处置系统,利用合成革污水处理厂提纯后的含二甲胺废水(10%~18%)代替现有19%氨水用于锅炉烟气脱硝,年处理含二甲胺废水(10%~18%)10000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项目属于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新建、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我2023217日委托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合成革含二甲胺废水用于锅炉脱硝协同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项目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我司现有工程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说明详见如下:

1.项目现有锅炉烟气分别采用“SNCR+SCR组合式脱硝+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治理后引至100m烟囱排放;干煤棚采用全封闭+洒水喷雾进行抑尘;石灰石粉仓、炉渣仓灰仓等产尘区域均采用全封闭+袋式除尘器除尘进行抑尘输煤系统转运站、碎煤机室采用挡帘+微雾抑尘+多管除尘器进行抑尘。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2022年度自行监测结果,项目锅炉烟气SO2NOX、烟尘排放浓度符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粉尘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项目脱硫废水采用“中和+沉淀+絮凝+膜处理”工艺处理后淡水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浓水回用于飞灰调湿及烟道喷雾蒸发不外排;工业废水采用“混凝沉淀+中和”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含煤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含油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埋地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空压机、汽轮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单独机房内,并配套内衬吸声板的隔声罩壳;风机出入口设置消声器;碎煤机、给煤机等设置隔声罩及减振基础等隔声降噪措施。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2022年度自行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飞灰、炉渣及脱硫石膏收集后委托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外运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污泥定期清理脱水后委托区域环卫部门外运至福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工业废水污泥、含煤废水污泥原料进锅炉焚烧;脱硫废水污泥已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结果不具有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青涵路8号

联系人:黄建林

联系电话:0593-7289023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8楼

联系人:陈玉相

联系电话及传真:0591-83316235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网络、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202331

 



【打印】 【关闭】 【浏览次数2848